据前线传来的最新消息,今年双十一报名节奏可能要比往年晚一个礼拜左右。商家海选是9月4日至9月7日,那么留给商家的筹备时间跟去年相比压缩了很多。
在昨天的文章中,我提到,想要平平稳稳过海选,商家在违规投诉方面要谨慎小心。扣分到节点的12分,会限制营销活动天数。
即使扣分未到节点,对报活动也有一定的影响。因为官方活动需要对商家的综合数据做排名,店铺的扣分情况也在综合数据的考量范围中。同行商家,店铺数据相同,没有扣分处罚的商家,排名一定会比有扣分处罚的商家靠前。
海选前的扣分判罚带来的影响或将干扰我们的年度重头戏。所以敏感时期需要商家们全力以待应对突发投诉。
然而自8月1日开始,天猫逐步调整消费者投诉类型、投诉处理流程、投诉入口、投诉发起条件。
在这么个时间点上更改了投诉相关规则,对商家来说,到底是更方便还是更棘手了?
我们来看看规则的具体变更:
这里请大家重点关注赠品问题!
1、延迟发货流程不变
2、违背承诺流程:
原流程:投诉处理中商家只能补充留言。
现流程:商家可以提供线上协商方案,消费者24小时响应
(线上协商的时间与入口就给了恶意买家讨价还价的环境,能保留下证据也好。)
1、延迟发货:保持不变,手淘端发起
2、非延迟发货类型
原消费者投诉发起的入口:PC端
变更后消费者发起投诉的入口:PC、手淘端
以下投诉发起条件这次不做调整,之后会针对部分用户开放
我们看到投诉条件中多了一个恶意买家实名认证的约束,对商家来说是个不错的消息。大家可以对之后的调整保持期待。
总结而言,这次规则变更中违背承诺处理流程增加了协商环节,投诉原因发生了变化,所以为避免时间差的问题,现有投诉要及时处理,别到时候产生新的纠纷与损失。
有时候某些恶意买家为了钻空子占便宜,研究规则比商家还快,现在骗运费险的不良消费者不少,温柔的商家还开着运费险,不堪其扰的商家即使关了运费险还是有买家注册多个账号骗运费。
从目前改的规则来看,还是偏向买家,据我所知,为了防止某些买家投诉赠品未发货,一些商家会选择赠品和商品分开发货,当然这是大店铺才有的气概,很多小店铺就选择不在主图或者商品详情里提及赠品的事,实际发货的时候附带一点小赠品,真实的买家反而有小惊喜。
被逼无奈下的举措既伤害了用户体验也增加了商家的运营成本。我们也希望之后的规则能推出更多针对恶意买家的处理办法。
对天猫这次投诉流程的变更,你的看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