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干货分享
干货分享

虚假交易的认定和处罚的规则与实施细则

第五十八条

虚假交易,是指用户通过虚构或隐瞒交易事实、规避或恶意利用信用记录规则、干扰或妨害信用记录秩序等不正当方式获取虚假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等不当利益,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虚假交易的,淘宝将对卖家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包括删除虚假交易产生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商品评论,情节严重的,还将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同时,淘宝将按照如下规定对卖家进行处理:

(一)

卖家第一次或第二次发生虚假交易行为:若违规交易笔数未达96笔,仅对卖家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不扣分;若违规交易笔数达96笔以上,每次以一般违规行为扣12分;

(二)

卖家第三次发生虚假交易行为:若违规交易笔数未达96笔,每次以一般违规行为扣12分;若违规交易笔数达96笔以上,视为情节严重,每次以一般违规行为扣48分;

(三)

卖家第四次及以上发生虚假交易行为,不论笔数均视为情节严重,每次以一般违规行为扣48分;

(四)

若卖家短期内产生大规模虚假交易行为,不论次数和笔数均视为情节严重,每次以一般违规行为扣48分;

(五) 若卖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以严重违规行为扣48分:

1、 累计三次及以上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虚假交易行为;

2、 违反上述第(四)项规定后,再次发生大量虚假交易行为;

3、 存在手段恶劣、行为密集、规模庞大、后果严重、恶意对抗监管等特殊情节;

4、 为他人提供虚假交易服务。

若卖家同时存在上述第(四)项和第(五)项情形,优先执行第(五)项。

淘宝对涉嫌虚假交易的商品,给于30天的单个商品淘宝网搜索降权。如某商品发生多次虚假交易的,搜索降权时间滚动计算。

卖家应按照淘宝要求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申诉凭证,如卖家存在提供虚假凭证的情形,视为一般违规行为;首次发生的,给予警告,再次及以上的,每次扣6分。

买家如协助卖家进行虚假交易的,淘宝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关闭订单、新增订单不计销量和/或不开评价入口、删除违规交易产生的信用积分、信用积分清零、警告、身份验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旺旺登录、限制买家行为、限制发起投诉、延长交易超时等处理措施。

规则解读:


一、常见的虚假交易方式都有哪些?

商品

1. 发布纯信息,即无独立载体信息。包含但不仅限于如下情况:减肥秘方、赚钱方法、会员招募、商品知识介绍、免费信息以及购物体验介绍等等。

2. 发布免费获取、低价商品,包含但不仅限于如下情况:无偿从发行方获得的优惠券或资格权、免费商品、软件下载、电子刊物(凡是通过网络传输的一切电子商品)、电子邮件地址邀请等; 1 元以下虚拟类商品(不包括: Q 币 / 收费 Q 秀 / 点卡按元充 / 游戏货币; Q 币 / 收费 Q 秀 / 点卡按元充 / 新手卡不能低于 0.1 元); 1 元及 1 元以下服务类商品;手机壁纸、图铃、等等。

3. 在搭配套餐等打包销售形式的宝贝描述中有明确表示仅部分商品会发货的文字内容。


形式

1. 将一件商品拆分为多个不同形式或页面发布。包含但不仅限于如下情况:商品和商品的运费分开发布;一个宝贝拆分不同价格打包出售。

2. 将赠品打包出售或利用赠品提升信誉等。

3. 使用虚假的发货单号或一个单号重复多次使用。

4. 以直接或是间接的方式,变更商品页面信息、大幅度修改商品价格或商品成交价格等。

5. 以换宝贝形式累积销量或人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况:修改原有的宝贝的标题、价格、图片、详情、材质等使其变成另外一种宝贝继续出售。

6. 卖家限制买家购买虚拟物品的数量。包含但不仅限于如下情况:限制某件商品一个 ID 只能购买一件;特殊市场另有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7. 在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网络游戏点卡,腾讯QQ专区三个类目中发布虚拟类商品时使用限时折扣工具 。

8. 其他构成虚假交易的形式。


手段:

1. 朋友、同学、家人等相互进行线上购买;

2. 同个公司内部多个人反复多次购买同件商品;

3. 卖家自己注册多个马甲小号,购买自己发布的商品;

4. 卖家利用第三方炒作团伙,或通过和别人协议交换购买;

5. 其他非正常交易手段。


二、卖家违反虚假交易规则,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理?

淘宝将根据卖家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不同的处理:

发生虚假交易行为的次数

违规交易笔数

违规纠正

扣分

第一次

<96笔

删除虚假交易产生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商品评论;情节严重的,还将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

一般违规行为

0分

≥96笔

一般违规行为

12分

第二次

<96笔

一般违规行为

0分

≥96笔

一般违规行为

12分

第三次

<96笔

一般违规行为

12分

≥96笔,视为情节严重

一般违规行为

48分

第四次以上

若卖家短期内产生大规模虚假交易行为的,不论笔数均视为情节严重

一般违规行为

48分

卖家的虚假交易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论次数和笔数均视为情节严重

一般违规行为

48分

若卖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以严重违规行为扣48分:

1、 累计三次以上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虚假交易行为;

2、 违反上述第(四)项规定后,再次发生大量虚假交易行为;

3、 存在手段恶劣、行为密集、规模庞大、后果严重、恶意对抗监管等特殊情节;

4、为他人提供虚假交易服务。

/

严重违规行为

48分

单个商品涉嫌虚假交易,不论次数和笔数

单个商品降权30天,多次发生的,降权时间滚动计算

/


三、如何理解“短期内产生大规模虚假交易行为”?

该情形是指短期内炒作多笔,极快速获得销量、评价等不当利益,如十天炒作1皇冠等。


四、如何理解“累计三次以上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虚假交易行为”,以严重违规行为扣48分?

情节严重是指以一般违规行为扣48分的情形,包括第三次虚假交易且笔数达96笔以上,第四次虚假交易(不论笔数)、短期内产生大规模虚假交易等三种情形,第三次发生前述任一情形都会以严重违规行为扣48分。举例:某卖家在1月10日因短期内炒作多笔被扣一般违规48分,1月30日因少量炒作被扣0分,2月20日因炒作100笔数被扣一般违规48分,该卖家如再次炒作,则不论笔数都扣严重违规48分。


五、如何理解“卖家违反第(四)项规定后,再次发生大量虚假交易行为”?

具体是指卖家短期内炒作多笔极快速获得销量、评价等不当利益后,再次发生大量炒作的行为。举例:某卖家在12月3日因曾经三天炒作1皇冠被扣一般违规48分,其后在12月20日,又发生虚假交易行为且笔数高达500笔,则以严重违规行为扣48分。


卖家“存在手段恶劣、行为密集、规模庞大、后果严重、恶意对抗监管等特殊情节“是指什么情形?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卖家的虚假交易行为情节特别恶劣,造成极不良的社会影响;

2、研究规避淘宝监管的虚假交易新模式,并加以传播或应用;

3、通过大批量不当注册账户实施群体性虚假交易。

七、“卖家为他人提供虚假交易服务”是指什么情形?

具体是指卖家发布刷钻/刷冠、兼职炒作等虚假交易相关服务类信息。


八、如何理解“如某商品发生多次虚假交易的,搜索降权时间滚动计算”中的“降权时间滚动计算”?

举例说明:A商品在1月1日、2日、10日分别被发现有虚假交易行为,则降权时间为39天。详细为:1日开始应被降权30天(即截止30日),2日开始应被降权30天(即截止31日),10日开始应被降权30天(即截止至2月8日),故该商品的降权日期为1月1日至2月8日,总计39天。

九、卖家若被判定为虚假交易,该如何申诉?

卖家可在系统发出虚假交易违规通知之时起3天内在“卖家中心- -体检中心-我的处罚”中,提交相应凭证进行申诉。

若商品存在虚假交易行为被搜索降权,可在降权期间内登陆“联系客服-自助服务-违规受理-降权商品申诉”页面中,提交相应凭证进行申诉。


十、针对买家的处罚措施中,“新增订单不计销量和/或不开评价入口”如何理解?

新增订单不计销量和/或不开评价入口是指买家后续付款的所有订单,将不会累计或展示在卖家端的商品成交记录中,买卖双方也不会有评价入口。

育达服务电话:13235717178 黄老师(可加此微信号联系)